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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金融案涉及**政信,通,有某公司担保,按说**到期不还债权人的钱,某应该还,为什么国家不让起诉**和某公司

其它综合
2019-01-06 06:32: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在债务到期后,须要及时向担保人主张权利,若超过担保期间,债权人就会丧失相应权利,关于担保期间的规定,可以参考如下:保证的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即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有效期间。它事关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因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
  • 担保人实际是为借款人的归还借款的义务承担保证责任,现在一般情况下都是连带保证责任,亦即,在借款人未按期履行归还借款义务的情况下,出借人既有权利向借款人主张权利,也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知否起诉由债权人决定。
    作为担保人,若被债权人依法起诉,在答辩时最好主张在判决中载明追偿权,以便在代偿后追偿权的行使。
  • 公司注销前将债权转让给股东。公司进入清算阶段后,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因此,它可以转让其权利,只要这种转让与《公司法》规定的在清算阶段公司行为的限制不冲突即可。转让的法律依据可从《合同法》中找到。《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通知债务人,同时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这就为公司原股东取得公司的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股东尽管是公司的出资人,但他是独立的与公司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那么,程序性的工作就是公司只要在注销前将债权转让给原股东,并通知原债务人即可,这样即使在公司注销后,原属于公司的债权也不至于消灭,只是发生了转移。对于受让该债权的股东来说,面临的风险是该债权有可能不能实现。因此,在转让时应遵循自愿的原则,由股东主动接受。同时,在转让时应考虑受让者所承担的风险,给予其适当的折扣优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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