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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啊,是这样的,我堂兄从小就调皮捣蛋,现在长大了就不务正业,果然就犯了事,被人起诉了,然后现在到了审理阶段了。听说在审理阶段有一个叫做审理期限的时间段是吗?所以我想知道关于审理期限,2018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谢谢律师了。

合同纠纷
2019-03-31 15:58: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审理期限指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期限。(1)刑事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一审、二审的审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2)行政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应当在行政案件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髙级人民法院需延长审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审理上诉案件,应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民事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选民名单案件必须在选举前审结);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上述审限的,报本院院长批准。
  • 您好,申请期限在不同部门法是不一样的,民事审理期限、刑事审理期限和行政审理期限都不一样。看您描述的情况,很大可能是民事案件,一般情况,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6个月内审结。谢谢。
  • 1、民事诉讼时效: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民间贷款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债务纠纷,其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债务偿还期限届满起开始计算。
      如果民间借款没有约定偿还期限,那此债权的最长保护期限是二十年。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和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要注意向债务人催促偿还,否则过了时效有败诉的风险。
  • 现在很多都是建议程序受理的,一审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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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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