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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商家办的游泳卡,合同上面显示2018年07月10日到期,商家于2018年06月30日提前终止服务,导致我卡里余28次未用完,我于2018年07月09日找商家协商无果。准备投诉12315,我能要求商家给我退款吗?如果商家不同意退款,我该怎么做?

损害赔偿
2019-01-04 21:04: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当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或发现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时,都可以拨打12315电话或当地消费者投诉电话。

    消费者还可携带好购物凭证、商品质量检测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直接到经营者所在地区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工商所投诉举报。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针对购买商品后商家不退款这种情形,可以通过上述的规定进行解决。
  •   12315消费者投诉应该具备的内容  ①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  ②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  ③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  ④投诉时要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⑤消费者投诉应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  为及时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投诉前应该先通过电话,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咨询后,提交书面投诉资料,请求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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