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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父亲是铁路工人,已经退休二十几年了,现在有病住院,花费医疗费十几万元,象这种情况单位是不是应该给报销一部分。

交通事故
2018-12-10 22:35: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你的问题会得到解决的。
  •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报销流程: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   以下各种发生在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一)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三)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携带资料办理  (一)《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广州市老工伤人员(1993年8月1日前发生工伤)应携带《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  (三)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四)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  (五)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  (六)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 一、社保卡作用:
    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二、住院报销:
    1、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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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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