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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小额贷款合同有个5000的保险费,当时没注意签了,现在不想办了,需要交违约金吗? 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12-07 13:40: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对方是小贷公司?需要看一下具体合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通常情况下,如果贷款后借款方违反约定,借款人可以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在我国名中有详细规定,双方在订立贷款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则不能要求对方支付。但是在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如果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停止损害权益的行为。因此如果贷款方不依法履行约定的,借款方可以同其进行协商要求对方遵守,对方坚持不遵守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款项。
  •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是可以协商确定的,但是具体的数额不能超过标的额的30%。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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