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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单位已经工作了好几十年了,但是由于单位的薪水不是很高,所以一直没有自己的一套房子,最近公司在进行集资建房,自己手里也有一些多年的积蓄,所以想要参与一下,但是自己对于这些消息不是十分的了解,我想在这里了解一下,单位集资建房最新消息是什么?有人知道吗?

房产纠纷
2018-07-13 14:15: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全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办法.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集资房拥有处置权,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若不能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卖抵.
  • 最新集资建房政策
    集资房政策2004年5月13日,由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首次将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房的范畴.《办法》还规定,此前已经购买和签订买卖合同或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当地原有规定执行.《办法》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您好 要到房管局详细查询土地的性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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