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他之前和一个合伙人一起创建的一家公司,现在他们的公司已经宣布破产了,但是他们公司还有一定的债务,他们不知道怎么办,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个人宣告破产后债务谁还?希望律师能够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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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公司宣布破产后对于公司仍存在的部分债务个人是否需要偿还的问题。从你的表述来看,你朋友可能成立的是一家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主要看你朋友属于哪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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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所有合伙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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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我国是没有个人宣布破产制度,只有公司宣布破产制度。如果创办的公司宣布破产之后,就可以由清算工资来组织清算,然后把你公司所剩下的东西都来进行一个清理结算,然后再按照比例清偿债务,清偿不到的话,那么债权人只能够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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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