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和丈夫离婚四年,儿子抚养权归他,但他不管儿子,儿子一直跟着我生活,可他不给一份钱抚养费,学生的上学费用也不给,他能构成遗弃罪吗?

民事相关
2018-12-28 14:58:4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遗弃行为要求达到情节恶劣才构成犯罪。根据你们的情况应该构不成。你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不构成遗弃罪,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支付抚养费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中没有对时间的规定。遗弃行为须达到情节恶劣才能定罪,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情况。
  • 拒付抚养费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有能力给付却拒绝支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刑法等法律规定,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二)拒付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涉罪名包括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遗弃家庭成员罪。
  • 你好,你们当时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呢?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