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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家政公司请的月嫂,价位是6000.元,但月嫂来了一天半,她做出了即为不合格的做法,我们不能在用要求撤销合同,但家政公司要扣我们1300,一天半时间要扣我们这么多,不能接受,该怎么处理,请指导,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5-19 19:40: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商,也可以向工商投诉。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违法解除的,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撤销,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撤销。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很多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 在法律法规上劳动合同没有撤销的说法。在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有解除或者终止。当劳动合同无效时,可以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合同无效或者由人民法院判决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向市场监督管理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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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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