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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 提供的老户口本户主 但户主已去世 能审核通过吗

婚姻家庭
2018-12-17 16:19: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直接咨询房管部门。
  •   申请公租房租金减免需要哪些手续?  (一)申请公租房月标准租金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部分住房租金减免的:  必须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按户口簿上人员情况出具由职工和所在单位填写的“公租房租金减免家庭成员年收入单位证明单”,领取“公租房提租后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街道有关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二)申请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租金减免的:  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领取“享受离休待遇干部提租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老干部管理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三)申请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的住房租金减免的:  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领取“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四)申请民政部门确认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住房租金减免的:  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领取“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 “根据户籍登记管理办法”:家庭
    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有次可以看出:家庭共同居住的成年男女均可成为户主,没有买房子,但能提供长期居住的证明也可立户。
  •  户主去世的,由户成员或其他亲属持: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注销户主户籍,收缴居民身份证。户主户籍注销后,不影响户成员户籍。待户主户籍注销后,户成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户籍室申请更改为户主。
  • 你好,可能不能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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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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