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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个月,因有事旷工一天,组长不给我干,还不发工资

合同纠纷
2018-10-18 14:58: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找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公司不给工资,可以通过何种途径讨薪?
    1、沟通协商解决
    2、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3、除了以上两种渠道外,应理性对待工资不发的事情,千万不要用过激的言行(如:跳楼讨薪、跳桥讨薪、绑架老板等方式)来处理,以免事态恶化,使自己受害更加严重或者使自己从受害方变为加害方。
  • 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有以下几种维权方式:
    一、自己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请工会、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二、协商不成,速为维权作证据准备,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三、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纠察大队投诉;
    四、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五、符合一定情况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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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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