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盗窃被刑事拘留看守所 打电话派出所回答是拘留日期是28天 是个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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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
一、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1~4)+7=11-14日
三、对于流窜作案(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0+7=37日
总的计算公式:X(1~30日)+7日(检查院批捕的时间)=8~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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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如果盗窃金额较大,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向派出所了解清楚,如果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如有需要可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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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朋友涉嫌盗窃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建议你们积极委托律师进行会见了解具体案情,有需要的话可以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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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