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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吉林长春的以前户口是农村的,后来占了,我现在老公家是铁岭农村的结婚后我户口可以签到铁岭农村吗,我去了当地派出所他们说区域代码不一样不给落户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8-10-15 05:22: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正常婚姻迁移是可以的,需要迁入地的准迁手续。
  •   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  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出生医学证明》开出后1个月内申报户口,便于统计人口和下达各方面新增人口的费用预算;  注: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打印的户口簿、本。(交工本费2元)注意:派出所在月末两天不办理户口。  新生儿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首先向夫妻双方单位申请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页盖章。  2、办理地点:新生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3、所需材料:《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夫妻双方单位盖完章)、夫妻双方身份证、新生儿户籍页。  4、街道办事处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页盖章、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各执一本)、填写《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通知书》三联单(街道办事处、夫、妻各执一联)。  5、夫妻双方各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及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通知书》三联单到本单位计生部门申报独生子女奖励费,以后每月工资增加6.5元独生子女奖励费,连续领14年。新生儿落户口的手续新生儿如何落户口的问题说来简单,但是一些粗心的父母老是缺少证件,弄的自己跑好几趟,新生儿是指出生到生后28天内的婴儿新生儿的户口可随意选择落户父母任一方,必须持准生证(就是俗话说的娃娃证),没有出生的准生证就很难办了!医学出生证明书,户口本,村/居委会介绍信到男女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需要带好:村委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的证明或者介绍信。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注意均要原件,到落户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立等可取。若不是落户一方本人去办,还要一份本人签的委托书。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打印的户口簿、本。
  •   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下内容落户:  2016年0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居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夫妻双方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相应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范畴。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或一方与其家庭成员共同承包而享有的经营权,应确认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方是以家庭为单位,按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土地面积,没有成为家庭成员的夫或妻一方,对另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享有财产权,不能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根据土地承包的情况,可以分开由双方分别承包,也可以将土地由一方承包,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司法实践中,情况较为复杂,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 一般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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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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