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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去挂靠别的公司当法人,和真正出资方签协议,法人责任实际有真正出资人承担,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法律认可吗?

合同纠纷
2018-12-20 06:18:3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该协议对内有效,对外无效。社会公众判断某公司的法人代表只能以公司登记机关的记载为准。因此,公司名义代表虽然不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但社会公众关心的只是记载于登记机关的与公司有关的事项,而不是也不可能用其它标准判断公司的真正出资人。在此前提下,一旦出现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司其他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应该是也只能是在登记机关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名义代表人只能在承担责任后以协议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 您好,建议您来电咨询,可以为您拟定协议。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从我国现行法律来看没有明确的条文对隐名股东进行规定。公司法中仅对普通股东作了规定,明确了普通股东的权利义务。但实践中,隐名股东是大量存在的,且多数情况下,都会制订协议,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
  • 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 您这里说的挂靠,是一种什么样形式的挂靠?关于法人责任的问题,在没有法人人格混同的情况下,股东都是在认缴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追问:我指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办所人没有注师资格,让我朋友当法人,他们之间签到合同,:一切责任由办所人承担,与挂名的法人无关,请问这个条款在法律上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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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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