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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刑事案件,检察院延长审查期一次,然后最近又被退回补充侦查,这两者有何区别。是好是坏。。谢谢

刑事案件
2018-07-10 16:46: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重点在于如果是延长审查是重大,复杂案件。
    追问:能否直白的解释一下因为对于这个网上大段的法律也看了很多遍了
    解答:从本律师主观的看,补充侦查证明是证据还不足,如果是延长审限是证明案件重大,复杂,如果是主犯,那么肯定是很不利的。证据不充分对于重大,复杂是相对来对轻一点的感觉。
    这样的是否清楚明白?如果满意我的答案,请评价为最佳,谢谢
  • 延长和退回补充侦查都是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比较常见的情况,有时是因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没有好坏的说法
  • 一般情况下没有影响的,请告知具体案情来为你们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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