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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手术做了十五个多小时,手术失败了,手术后期医院在抢救,根本没有让我们交钱,现在人死了我们在讨说法的时候还说我们欠医药费。他们明知道我们不会交的,但是我们需要来收据回去报销啊!

医疗纠纷
2018-10-22 23:58: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属于医患纠纷,如果有调解的机会,建议调解处理为好。
  • 人在医院死了,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经过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保险金不应适用损益相抵原则,主要理由在于以下三点:1、人身保险目的不在减轻加害人责任;2、人身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产生的基础不同,法律性质不同。前者是合同之债的关系,后者是侵权之债的关系。二者产生的基础不同,不属于同一原因,故没有因果关系,不应适用损益相抵;3、人的健康本来就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是无价的,不能和有价的财产损失填补原则相混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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