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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家产已分割好,然后又结婚,最后又离婚,这个财产如何分割。

民事相关
2018-12-25 16:27: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方式的差异法律上离婚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别:一种为协议离婚;另一种则是诉讼离婚。由于离婚的种类有所不同,离婚手续的办理也小有差异。那究竟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有哪些呢?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材料

    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书写内容要包括协议重点,以及详细内容的叙述。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申明离婚是否出于资源;子女的抚养权;夫妻双方债权以及债务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归属或者是处理方式。
  • 第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 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3、《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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