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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2018年3月生小孩,2018年7月去报销生育险,女方未就业,用男方的报生育险(已连续交满一年),去社保局咨询需要未就业配偶失业登记证,女方去办了失业证,日期是2018年7月的,请问生完孩子后办失业证能报销生育险吗?盼复,谢谢~

婚姻家庭
2018-11-19 03:20: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有五险一金,生育待遇报销按生育保险条例申办就可以的
    追问:可是社保局说的是登记失业的日期要在孩子出生之前,出生后再登记的日期不能报销,因为是生了小孩要报销才知道要办失业登记,而劳动局说的是什么时候来办,失业登记日期就是那一天算起,请问法律有明确规定吗?这样两者矛盾的话要如何才能报销?为这个事来回跑了好多趟,报销不了心里好着急,盼复,谢谢律师~
  • 办理失业证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填写《失业证申领表》,再到所属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盖章审核;户口簿原件;高中(含高职、中专、技校)以上毕业证原件;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不急的话,可以由居委会帮你将《失业登记申请表》送所属街道办事处或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取回来时候会电话通知你去领。。急的话就自己拿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去。
  • 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持规定的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有关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的内容   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是怎样?   一、符合《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职工,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一)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流程如下: 1、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3、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育保险是按照你今年上生育保险的基数来核算的,不知道你几月份生宝宝,因为每年4月份调整基数,你的基数是多少,然后按照基数乘以你休产假的天数(国家规定产假的天数)就是你可以拿到的钱。至于产前检查,最高封顶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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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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