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监事上个月因病,按程序办理了监视居住,现在已经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大概还会继续被监视居住一段时间。我想请问的是,毕竟这段时间也是一定程度上失去自由的,所有,我想问问监视居住折抵刑期是怎么算的?有人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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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你可以根据以上进行推算,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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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你所说的监视居住也是属于限制自由的刑罚,如果你叔叔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那就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因为一样限制自由的刑罚,最不过你叔叔是因为生病需要换一个场所进行,在执行刑罚期间,不同的仅是执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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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是在指定的地方进行监视居住 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居住两天折抵刑期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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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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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