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昨天打了一个打车然后下车的时候不小心用车门碰倒了一位骑自行车的一个人责任怪谁?

其它综合
2018-11-17 22:53: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先协商解决,购买了交强险的,造成交通事故会由交强险先行赔付,但是交强险只赔对方不赔自己,并且交强险是有赔付上限的,并不是全部都会赔。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划分,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影响双方损失的赔偿比例,而损失既有物质损失也有人员伤亡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申请保全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保全条件,另外申请保全的话当事人需要提供担保。但是起诉以后,如果法院觉得有必要,也会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责任由交警来进行划分,所以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责任划分以后自己或对方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关于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知道具体的人员伤残情况以及财产损失情况。
  • 两车相撞责任一样损失不一样,双方互相赔偿方式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2、交强险赔偿完毕后的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双方平分;
      3、不足部分对方财产和人员损失由商业三责险承担;
      4、不足部分属于已方承担责任的车辆损失由商业车损险承担;
      5、不足部分属于己方责任的人员受伤损失由商业车上人员险承担;
      6、未购买商业保险的,交强险赔偿以外的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
  •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自撤办法》第二条对事故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负全责的情形:交会车发生事故,由跨压中心线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事故由后车方负全部责任;违反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由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双方同责的情形:双方都有明显或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属同责,在交强险限额内实行互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各承担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