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一个朋友,她和她的男朋友已经在一起五年了,他们的感情现在已经算是稳定了,他们打算要在今年结婚了。他们结婚以后想要写一个婚内协议书,她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写婚内协议书需要公证吗?希望律师能够解答一下,非常谢谢。

刑事行政
2018-07-09 13:31: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出证。
    (一)申请:
    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公证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不能亲自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居住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人、我国驻外领事馆公证,或经司法部制订机构、人员证明。
    根据司法部规定,居住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委托居住在国内公民代理其申办民事公证事项,可采用含有委托内容的书信、电报、电传代替委托书,并不需要办理公证手续。
    (二)受理: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公证处对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受理的公证事项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三)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制作公证文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公证质量最关键性环节。
    审查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要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要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章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审查的方式有:
    1、询问当事人或有关证人,详细了解与公证事项有关情况
    2、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收集到的书证、物证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全面审查核实
    3、进行调查、勘验,全面收集证据,查明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真相
    4、进行专业鉴定
    (四)出证:
    出具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制作、发送公证书的活动,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
    出具公证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的身份真实、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资格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证明对象的内容和形式真实、合法
    4、公证程序合法
    出具公证书应当履行审批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之日。 
  • 您好,这个是看自己的意愿的,公证之后的文书其法律效力是不一样的,当然,公证的内容也是有限制的。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详谈、让我了解您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力帮您解决问题。
  • 您好!婚内协议书是不需要公证的,一般只需要双方合意即可。如果想要公证,带上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 婚内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不过建议公证,由公证处审查协议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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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