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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驾驶证被扣12分两年多了,请问现在还可以去补考科目一吗?

交通事故
2018-11-10 11:39: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附件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因此,在驾驶证被扣期间,如果驾驶机动车的,属于违法行为,会被记分。
  • 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 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驾驶证,那么明年的11月4日是一个记分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以此类推,如果超过12分,那么就需要通过学习消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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