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所谓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欲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力的内在意思要素。(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从法律上看,合同之所以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标的。标的指合同中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它可以是实物,如商品、货物及款项;也可以是具体项目活动,如劳务、工程等;同时也可以是各种非物质的形态,如信息、咨询、文化交流、人员培训、科技援助等。所有合同都必须注明标的,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便无法落实,合同也就不能执行。
(二)数量和质量。数量与质量属于基本条款,在合中要标注清楚。比如:对产品的数量计算应准确、可靠,其质量表述应科学、严格,规格,品种、性能都应具体的说明和交代,其标准应定性,可按国际、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级差先行确定,再具体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