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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段时间我觉得我们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他们的服务并不是很周到,比如说我们小区的电路给断了,物业需要花费三四天的时间才能把电路给修好,并且有时候我们小区还会停水去找物业理论的时候,物业也说他们帮不上忙,所以我们小区就想跟对方解除物业服务协议,请问一下物业服务协议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房产纠纷
2018-07-08 10:32:5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物业管理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业主可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1)物业服务合同到期;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物业管理企业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必须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做出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

      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决定按以下程序作出:
      由十分之一以上业主或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要求,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十分之一以上业主或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可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部门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大会必须经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方可做出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
  • 您好!合同的解除有两种方式:一是约定解除,即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该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是法定解除。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诉权由业主委员会行使,业主并不直接享有诉权,业主大会也不享有此项诉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提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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