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据了解,4月4日,国家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而在5月2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又发布了《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将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其中,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