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公司干了16年,去年的六月份公司要我带班,我就带到今年六月底,我就不想带班了,人家带班要比我高一千元,还没有我压力大,所以我就不想带班了,老板说我不带班就要将我500元工资,请问问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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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继续厂里带班可以结合你自己的情况和单位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单位非法扣工资 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具体来电或面谈或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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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要降工资是要协商,你不同意就好了。如果他试图主动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很大金额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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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欠薪的情形该怎么办?
1、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3、向当地的媒体部门反映,求助媒体。
4、请求司法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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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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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还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如果不能提供你的实际工资水平的,一般仲裁机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果有银行收工资记录的话,可以以银行收工资的记录作为工资标准的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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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