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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上有一个同事因为他之前涉嫌侵占单位上面的公款,所以说他就被调查了。后来他被罚款,而且还在监狱里面呆了三个月。我们单位都觉得很惋惜,然后单位上就想要对职工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我想要了解一下现在的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规定的内容有哪些呢?

刑事案件
2018-11-20 19:24:4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施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首次对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希望借此深入了解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提出对策建议,推进整改。举行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上,此次执法检查将分成3个组,分赴内江、乐山、宜宾、广元、广安等市,以及成都和省级单位等,其余市(州)由当地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地、各单位、各系统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的情况;落实条例规定以及自身建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的情况;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审判、检察、监察、审计等职能机关落实预防职务犯罪监督职责的情况;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您好。该条例自发布生效以来没有被定为失效,那就一直存在并有约束作用。各省市的规定略有不同,具体视乎您所在的省市。一般来说,包括下面这几个方面:总则、重点与职责、预防措施、监督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您需要认真了解预防措施和法律责任,牢记在心。谢谢。
  •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职务犯罪的构成及其要件要了解职务犯罪的构成就必须知道一般犯罪的构成我国刑事法律中规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主观与客观要件的总和。这种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是法定的是一般犯罪的基本要求。(1)职务犯罪主体: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3)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两者有共同之处,也有明显的区别。区别主要表现一下两个方面:  第一,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  其二,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 犯职务侵占罪的量刑如下: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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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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