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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个朋友在公司贷了21000元,,还了,12000元,后期没还,种种原因吧,当时贷款时,业务员说,利息没那么高,21000需要还4万多块钱,所以他就没还,现在公司已经起诉了,

债权债务
2018-11-18 15:05:0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贷款的利率是多少,是否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最高利率,如果超过,则超出的部分无效。既然贷款公司已经起诉,建议积极应诉,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民间借贷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贷款利息,但是超出了我国法律保护的范围的利息,对方拒绝给付的,我国法律不会要求对方保护,即不会保护债权人这部分利益,但是如果债务人主动给付,则法律也不会要求债权人返还,具体的范围是24%-36%,如果超过36%的部分则法律不会保护。
  • 利息不超过银行基准利率四倍的部分的借贷是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超过基准利率四倍以上部分的利息法律是不予支持的。如果不涉及黑恶势力追讨本利及无其他任何违法行为追讨债务的,该放贷不违法仅违规,超出规定以上部分的法律也不予支持。
  •  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不能超过24%,超过24%的,法律不予保护。
    《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可以积极应诉,不合理部分可以不还,详情可以打电话或者来所面谈。
  • 可以积极应诉,不合理部分可以不还,详情可以打电话或者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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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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