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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他因为在外地,赚了一些钱,所以现在她已经回到我们老家了,他现在想购买一份财产基本险,但是不知道财产基本险的一些条款是怎样约定的,所以想请问一下律师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够购买财产基本险呢,财产基本险条款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呢?

婚姻家庭
2018-07-06 20:42:1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所保财产或利益损失时,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在约定期限届满时,由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协议.其主要条款为:保险标的保险标的即保险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财产保险的标的非常广泛,如房屋、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载明保险标的的名称、范围、价值、坐落地点.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导致保险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事故或凤险范围.保险事故应具备下列条件:该事故有发生的可能,根本没有发生可能的不能成为保险事故;该事故的发生必须是偶然的和意外的,必然发生或故意使之发生的事故不能成为保险事故;保险事故的发生须是未来的,事故已经发生或发生的危险已经消除则不能成为保险事故.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的确定以保险财产的价值为依据,不得超过保险财产的价额.如果投保方以保险财产的全部价额投保,则保险金额与保险价额相同;如果投保方以保险价额中的一部分投保,则保险方赔偿时一般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额的比例计算赔偿金.保险费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这是保险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代价和必要条件,必须在合同中订明.保险费是保险方建立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因此,交纳保险费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某一具体合同本身.保险费的多少是根据保险金额的大小和保险费率的高低来决定的.保险期限财产保险合同应明确规定保险的期限,只有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才由保险方承但责任.计算保险期限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年、月计算;另一种是以某项事件的始末为保险期限,如货物运输险以一个行程为保险的有效期.赔偿办法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应载明保险事故发生后确定和支付赔偿金的办法和程序,以作为将来进行赔偿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根据《经济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有以下责任:投保方的责任a、不得隐瞒被保险财产的真实情况.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不得谎报财产的实际价值,对于决定保险事故发生的主要情况要向保险方讲清,投保方如隐瞒被保财产的真实情况,保险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b、按约定期限交付保险费.如投保方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方可以分别情况要求其交付保险费及利息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保险方如终止合同,对终止合同前投保方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仍有权要求投保方如数交足.c、投保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和保险财产的安全.保险方可对被保险财产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向投保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合理建议,投保人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否则由此引起保险事故的损失,由投保方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责任.d、保险标的发生变化,如所有权转移、变更座落地点、改变用途或者增加危险程度,投保方应及时通知保险方,在需要增加保险费时,应按规定补交保险费.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项义务,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保方自负.e、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方.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保险方对由此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f、保险事故发生,投保方向保险方要求赔偿时,有义务提供保险财产或利益实际损失的清单、避免扩大损失费用的清单、有关单据和证明文件.在损失是第三者过错造成的情况下,投保方可向保险方提出赔偿要求,但必须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保险方的责任a、对发生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或引起的责任,保险方应按保险合同规定履行赔偿责任.赔偿金应在与投保方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的10天内偿付,保险方如不及时偿付,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b、对投保方为了避免或者减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进行施救、保护、整理以及诉讼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及为了确定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所支付的对受损标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由保险方负责偿还,但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c、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投保人可以以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方为条件,向保险方提出赔偿要求,保险方应按保险合同规定先予赔偿,再向第三者追偿.保险人的给付义务给付保险赔偿金,为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依照保险法的规定和财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的基本义务。
  • 您好!据了解,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包括范围、责任、金额与价值、衣物等事项,包括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等。范围的话由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雷击;(三)爆炸;(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第五条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具体的您可以继续查看相关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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