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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和别人打架对方鉴定为轻伤二级,正式批捕了,听说判了刑承担了刑事责任还得民事赔偿,我想问承担了刑事责任不民事赔偿会怎样

交通事故
2018-10-02 19:33: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需要赔付对方医疗费、护理费(如果有一级护理或二级护理话可以得到)、护理人员误工费(同上)、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对方有可能会向你索要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还有,你将人打成轻伤二级可能涉嫌刑事责任了,推荐你积极与对方家属达成赔付协议,在赔付时,要注意签订好赔付协议,给别人钱的时候一定要留有凭据。
  •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8、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

    9、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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