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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现在没有结婚证,老婆要离婚,还有一个四个月的小男孩儿。我不离,法律会怎么处理?

民事相关
2018-11-17 09:31: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们双方虽然没有结婚证,但已构成事实婚姻,属于夫妻关系;其次,婚姻法中规定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请求是被允许的,因此,你老婆是可以提出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如果你们双方之间存在法定判离的情形,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法院是可以判决你们离婚的。但是鉴于你们的小孩只有四个月,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问题,建议你们双方好好谈一下,化解矛盾更好。
    追问:他爸爸说他要坏良心,说他把女儿在嫁一步他就多用几个钱,说他不给人了,这样打官司我能赢吗?
    追问:他爸爸说他要坏良心,说他把女儿在嫁一步他就多用几个钱,说他不给人了,这样打官司我能赢吗?按法律说会退彩礼钱吗?
    解答: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审判人员是需要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如孩子的健康成长等,基于负责的态度,只能说官司的输赢并不能百分之百确定的。
  • 没了结婚证,即结婚证丢失,可以:
    (1)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  (一)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夫妻双方都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全部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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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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