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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南昌通过中介买二手房,开始中介说是亲戚家的房产,可以98万的价格卖给我,后来签合同时发现并不是,因为喜欢这套房,所以以98.5万成交,交了两万定金之后,中介告诉我说40万首付不够,要做高评,费用一万,不然算我违约,我可以用合同起诉他们吗?

房产纠纷
2018-11-18 23: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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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合同上没有约定要你支付这一万元费用,你不支付就不能算你违约。如果哪一方不按照合同履行,守约方可以起诉。
    追问:后来我坚持不付,她们以经理帮我们付的理由说我们可以不付,这时我仍然可以起诉吗
    解答:既然不要你支付这一万额外的费用,那你起诉中介什么呢?
    追问:我保留有他们要求我支付一万元高评费的证据,这套房子我必须买了吗?
    解答:如果不是因为买方的原因不能成交,买方不买不要承担违约责任。情况复杂可以来电话咨询。
  • 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当事人需要带着合同,到房地产中介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程序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定金”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如果没有上述情形,卖家无需返还定金。但你仍可以和气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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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昌通过中介买二手房,开始中介说是亲戚家的房产,后来签合同时发现并不是,我可以用合同起诉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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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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