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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个朋友想要告别人,好像是别人让他受了轻伤,检察院也不立案侦查,所以他就自己收集了受伤的视频等相关证据,但是不知道我应该告谁,请问律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被告范围是什么啊,具体包括哪些?

损害赔偿
2018-07-03 12:42: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如下:
    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五条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 你好,我国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通常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应当赔偿物质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不是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
  • 你好,如果属于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报警处理,检察院公诉。如果检察院不管,可以去法院自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电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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