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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给予受害方赔偿标准问题:电动车和出租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受伤,一人左脚踝骨折,需要三个月恢复。现在主要是赔偿问题受害方因事故骨折需要人照顾自己开的还有店铺店铺已经关门。这段时间的费用赔偿如何计算,现在给责任方打电话也不予接电话了,找到责任方司机和对方保险公司未能达成一致!责任方赔偿标准是如何来赔付自己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
2018-09-24 19:35: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 损害赔偿的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机动车所有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只有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例如租车人无驾驶证、车辆存有故障不能上路等。
  • 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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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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