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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立遗嘱人_______(化名),男,xx岁,xx人,现住xx市xx路xx号xx室,身份证号码。
为了防止本人身后发生财产纠纷和其他争议,特立此遗嘱如下。
一、本人妻子xx。
女儿xx。
二、本人有房产一套,其位置在,产权证号为:。在我身后归xx所有。
三、我身后的退休金余额、丧葬补助费、死亡补偿金以及其他应得费用,均由xx于领取和支配。
四、本遗嘱委托xx协助执行。
五、本遗嘱为最终遗嘱。
六、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本人收执,一份交委托执行人收执,一份由___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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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就是说立遗嘱是每一位合法公民的权利,超过70岁的老人也不例外。但在法律上对遗嘱人也作了一定的限制条件: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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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但遗嘱不是必须公证才有效。不是必须公证,可以自己确定继承人。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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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最好是公证,律师只是见证,经过公证的证据效力优先,而且效力更稳定,不能随意撤销和变更。律师的费用可以和律师协商。公证的收费各地有自己规定。去做公证前可以查看公证处网站或者电话联系问清楚带什么材料。做遗嘱公证,一般需要身份证明,遗嘱书,遗产的产权证明文件,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前往。特殊情况,可以要求公证人员上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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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遗嘱的书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您可以按照这个格式,并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书写。第一部分要写清楚立遗嘱人是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第二部分要罗列遗嘱人进行遗嘱分配的所有财产。比如说如果是房屋的话,那么就要写清楚房屋的地理位置,房屋产权证号等。第三部分要对以上的财产进行分配。要明确把哪部分财产给哪个人。最后还要进行签字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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