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老公在结婚之后,他染上了一些恶习,主要是跟他的狐朋狗友学的,他经常在下班之后就去打麻将,并且欠了很多赌债了,现在那些人要求我们还钱,但是因为他欠的款项比较多,所以我们确实还不上,请问一下,我打算离婚了,这些钱不是我借的我可以不还吗?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在现实中是怎么适用的呢

民事相关
2019-01-22 09:49: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所以只要证明赌债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就可以不用还了。
  • 你好,根据最新的婚姻法解释,你老公的这个赌债不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因为他向朋友借的钱是用于赌博,并非用于家庭,所以这个钱在法律意义上是属于他自己的个人债务不是夫妻的共同债务。所以如果你们离婚的话,你是没有义务帮他还钱的,这个钱由他自己一个人还。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均分,共同债务也应当均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依照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