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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企业股权变更时候我拿了之前企业的经济补偿金,股权变更后的企业继续留用我,一直服务于这家企业,我今年53岁,去年企业股权变更的,那我算连续工作15年吗 

公司专长
2018-11-14 22:56: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实际工作的时间是你的工龄,但是如果再进行经济补偿的,前边已经支付过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不再计算。
  •   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辞职后能否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主动辞职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从下列《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不包括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同企业之间属于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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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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