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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想和我老公离婚可是他不离我和他的感情已经破裂了,现在已经分居三年了

民事相关
2018-11-25 01:16: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孩子抚养或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分居三年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因素考虑
    如有其他疑问可随时与我联系。
    追问:现在他的意思就是说我带小孩的这段时间用到他的钱,叫我还给他,还有就是我方家里建房子对方给了5万快钱建房子,现在如果要离婚必须还给他,这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 你好,这样的话你可以起诉离婚啊
  • 通过诉讼离婚的,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3~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首先要满足以上几个条件,除此之外,法官还会考察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双方的婚姻是否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 1、婚姻双方是否有牢固的感情基础 2、婚后感情如何 3、离婚原因 4、夫妻感情现状
  • 分居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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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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