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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公司,工商登记时有abc三位股东,但是b是a冒签的,后来也确实没有参与到公司来 ,而a找来了朋友的 d e 来顶替b的位置,d e有出资,但是没有变更工商登记,也没有私下签订股份协议。现在这家公司产生了一些经济纠纷,该如何划分责任?我是c,是原来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现在这家公司已经注销,但是经济纠纷还在,如果打官司,会怎么发展?

刑事案件
2018-12-05 06:59: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注销的话债务处理了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依法设立的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司,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侵占或者擅自处置公司的财产。法定代表人家属经济纠纷与公司无关,由相应的家属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的股权,家属经济纠纷涉及金钱给付的,则法定代表人所持公司的股权可能被保全或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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