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餐厅当服务员暑假工。当初与副店长说好的,干一个月3200,中午一小时休息,那时候缺人手,对我们很热情,感觉是个人就要。后来,来了个新店长,说既然她来了,规矩就得变。没几天,说我们事多,老是要求休息,做事少,但休息是当初答应的,而且我们干活很努力 除了她,其他人都觉得我们没问题。今天让我们明天就走人或给我们一周考差的机会。我想说,总共一个月你还考察什么,而且凭什么,你的理由也不合理啊。后老板询问厨师长意见,厨师长肯定了我们的作用。亲人建议我别干,拿钱走人。总的来说,主要问题就是新店长,并且她也被很多人反感。我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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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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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是暑期工拿到工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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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