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某燃气有限公司上班。已经工作了5年,单位给上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险。其他保险没有上。我的合同是跟劳务派遣单位签的。现在用人单位燃气让我们跟劳务派遣公司提出辞职,然后跟燃气的一个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岗位不确定,工作地点不确定。所以我不敢去主动辞职,怕到时候失业金领取不上。我现在想领取失业金,需要怎么跟公司沟通。如果不辞职。等合同到期,我们也是没有工作了,原单位不在跟我们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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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要终止劳动合同后才可以领取,具体流程请咨询社会保险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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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问题可以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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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没签劳动合同的,根据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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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单位应从合同到期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二倍的工资。
由于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可以随时解除,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原劳动合同不续签的经济补偿;一部分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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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和用人单位协商,一切办好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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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