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看。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争取,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判决归属于女方的几率会大些。
第二,两周岁至十周岁的子女,法院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结合夫妻双方的经济收入、家庭环境、教育背景、子女与父母一方的依赖和亲密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
第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还需要考虑子女的意愿。
另外,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第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第三,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后,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