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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分期买了一辆车,然后因为急用钱,把车抵押给了另一家抵押贷款公司,当时签了合同,每个月是五分的利息,合同上写的一分,然后现在我没能力还了,已经拖欠了两个月利息,厂家把车拖走了,抵押公司发消息要报警,这样的情况,我会不会坐牢

债权债务
2018-11-26 22:45: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抵押贷款如果走银行的话利息是5.5厘-8厘,这个是月利息,但是银行要求比较高,要求的条件也高,流程一般是这样的,先要看过你的房产三证的复印件,再要实地看房的,如果可以做的话你需要提供房产三证,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证明),身份证,银行的话还要看你的负债情况和信用报告,再去房管局去做个他项权证就可以下款了,下款时间一般在20天以内。
  • 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因此在现实中,抵押贷款却不归还的,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对于满足上述情形的,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存在坐牢的风险。
  •  抵押合同是民事合同,而抵押权是民事权利,抵押合同的成立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产生,而抵押权无效也不会导致抵押合同的无效,抵押合同和抵押权之间有密切的联系,但不可以混为一谈。
      《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一百八十五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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