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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骑摩托车 被交警查到说故意遮挡车牌被扣12分 罚200块 请问是不是要重新考试还是只考科目一 多久可以骑车

交通事故
2018-11-12 17:33: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只考科目一,拿到证了就可以取车。
  •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调查、勘查、检验、鉴定而扣车,因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 + 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 + 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也是微信号。
  • 摩托车被扣,如果不去处理,滞纳金每天3%,最高到罚款金额。可以法院申请执行,直接从你的银行卡中扣走2000。不去处理,可能暂时不会影响你考驾照,但是哪天想起来了,仍然有效,也会注销你的驾照。此外你这属于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还要罚款200-2000元,扣6分。
    1、根据《行政处罚法》,即使当事人没有履行处罚,行政机关也没有申请强制执行,但处罚持续有效,没有过期和超期一说。所以存在你拿了驾照,随时哪天给你吊销的可能。也存在随时从你银行卡中扣钱的可能。
    2、【滞纳金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交通事故车辆被扣后,一是等交警处理完先关证据收集工作后通知提车,二是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提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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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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