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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和兄弟合伙开了一个电子公司,现在公司已经进入了正常的轨道,经营收益还是不错的。前两天我兄弟说是收到通知需要去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我觉太麻烦了,所以想咨询下律师,哪些纳税人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呢?

公司企业
2018-12-04 01:56: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指非增值税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 你好,根据我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5条的规定,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纳税人有以下几类: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个人;2、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3、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 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法律地位不同:有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而合伙企业无法人地位。

    3:组织形式的不同:有限公司的内部组织形式更为复杂,一般分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而合伙企业一般有执行合伙人即可。

    4:企业行为依据不同:有限公司是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约束,而合伙企业是受《合伙企业法》约束。

    优缺点:
    有限公司的优点:设立程序简便,筹资更加容易,破产清偿压力没有合伙企业大。

    有限公司的缺点: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公开财务状况,容易泄露商业秘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限制,资本流动性差。

    合伙企业的优点:设计成本低,但高于独资企业,设立快,对于有限合伙人来说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缺点:对无限合伙人来说无限责任,筹资困难,但比独资企业要容易。产权转让困难。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合伙投资,需要在合伙前、合伙中、解散清算等多个方面进行考虑,需要借助协议来进行规范,为了避免以后出现纷争。
    1、在合伙前,要明确每个人的出资形式,不同的出资形式会有不同的规定,并且明确自己的账目;
    2、合伙时,要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该包括如下内容:对利润如何进行分配以及合伙人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并且说明分享利润和分担损失方式,具体事务的分担,每个合伙人每月的开支限制等等。各合伙人根据出资比例享有决策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仅仅解决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问题,而对于合伙人内部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明确规定。
    3、订立会计制度。对会计准则达成协议或让可靠的会计人员从事这一工作是极其重要的事情。
    4、合伙关系终止时,首先要进行审计清算,对合伙财产进行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没有协议且协商不成的,按照出资数额进行处理,并照顾出资数额多的人的合伙人的利益。
  • 合伙开公司股份分配: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这个没有什么比较好的说法,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注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了,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个人职责,如何分红等等,还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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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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