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纳税证明手续
根据《XXX市国税局办税公开指南》,纳税人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国、企业参加某些政府部门的采购招标活动、企业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的评比、总公司需要上市发行股票、纳税人申办蓝印户口以及办理出国定居等事项,有关部门要求纳税人提供其纳税情况的证明。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已缴纳的税款开具纳税证明的一项管理活动。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查验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纳税人申请或其他单位部门介绍信(申请书没有固定格式,建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书写。)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四、办理部门
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厅(全市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