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出现了一个命案,就是在菜市场里有一个精神病人用持刀杀了一个菜贩子,这个精神病人就被警察带走了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这个菜贩子家里条件十分艰难,所以想问一下如果精神病人杀人需要怎么判呢?精神病杀人了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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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精神病杀人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造成的后果进行分析具体的赔偿。1、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来履行赔偿。已经成年的精神病人,《民法通则》规定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等,没有以上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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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精神病人杀人,或者是杀人时精神病发作,那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要履行民事责任,即其监护人要赔偿被害人的金钱的。包括家属的生活赔偿及精神赔偿,被害人有孩子的还包括孩子18岁以前的抚养费。建议有精神疾病的要早期治疗或者专人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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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监护人的话,应当积极赔偿,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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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