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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交通事故了,没有酒驾和毒驾,造成7人受伤,我积极给伤者看病,我想知道会不会吊销驾驶证

交通事故
2018-07-27 16:53: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事故认定的责任比例是什么。7人的伤势是否属于严重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符合以下之一的吊销驾驶证:
    1、醉酒驾驶机动车;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五十的;
    4、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发生事故后逃逸的;
    6、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先予扣留,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未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收处理的;
    7、驾驶拼装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按照以上条理,试事故情况来判定。
  •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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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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