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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媳妇提出离婚 我们登记了 结婚3年 彩礼26万 她提出离的 彩礼我能拿回多少 或者我不同意能离吗

民事相关
2018-12-09 17:58:0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离婚是一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比较困难的问题,建议直接面询律师研究解决办法,以免误事
  • 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按照上述规定,你的朋友和女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女方提出退婚,你的朋友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彩礼;至于置办酒席的花费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尚无法律明文规定,但是,可以按照过错责任或者你们当地的习俗,要求对方予以赔偿。当然返还也好,赔偿也好,都必须有证据予以支持。
  • 在离婚问题上,不会因为个人的意愿决定,因为已经结婚,那么离婚就是两个人的事。最快的离婚方式就是双方协议离婚,但是由于一方不同意,所以不适合去民政局协议离婚。
      那么只要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法院办理离婚案件是有程序和法律依据的。
      1,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要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是否充分决定。
      2,如果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大约需要三个月审结,如果采取普通程序,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审结,具体采取什么程序根据案情而定。
  • 结婚的彩礼不属于共同财产。理由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理由】【赠予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按照我国民间婚俗,结婚的时候,男方都要向女方赠送彩礼,并由女方自由支配。《婚姻法》规定,赠予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列。

    二【《婚姻法》规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般证据处理
  • 要看法院判决,可以来电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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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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