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们公司经过股东会决议以后全体一致通过同意变更法人代表,免去了原法人的一切职务,并且任命了新的法人代表,但是原法人拒不配合签字。而且以前的公司营业执照原件也在原法人那,他拒不交出。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去工商局变更法人,需要我们出具原来的营业执照及原法人的身份证,提供不了就不办理。(Ps:法人只占百分之三十三的的股份,加上法人有四个股东 三个股东股份占百分之六十七) 我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如何才能在工商局顺利完成法人变更,如果变更不了的话可否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变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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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贵司章程对于变更法定代表人有何规定(例如,需要多少决议权才能变更)?如果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那么可以起诉法定代表人要求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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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商局确定不能变更,先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原法定代表人交出所占有的公司文件等,法院判决后可以拿判决书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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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起诉其履行义务,而且你们先要看章程是怎样规定的,可以先修改公司章程再换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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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